Tuesday, February 21, 2012

要罵,也要言之有物


《星洲日報》被指偏袒性報導蔡林辯論而被網友痛批,讓我心寒的不是《星洲日報》的辦報方針,而是網上那股憤怒的力量。

上新聞學時已略懂《星洲日報》的歷史,也聽過該報和馬華之間的關係。曾是該報學記的我,知道該報在茅草行動後的歷史發展,尤其是張曉卿收購《南洋商報》的事件,起初心裡很矛盾,不懂該如何面對自己曾經很愛的報紙。

事後漸漸覺得,這就是社會的現實。無可否認的是,大馬所有平面媒體都是在看著政府臉色辦報,政府哪一天不爽你,就不給你辦報了。如果我沒見識到社會的現實,或許還是會很衝動地罷看該報,也會站在道德最高點,跟很多網友一樣在網上開槍。

只是,當了通訊記者,看著這班一直站在媒體最前線打拼的前輩,我對他們的工作崗位有了更深入的了解。

短短五天,採訪了不少類型的案件,社團的、政治的、官方的甚至是命案。即使離截稿時間僅有數分鐘時間,也一直重複查看自己筆下的新聞稿,看看所寫的是否中立,深怕自己的主觀感情會影響讀者。我相信,其他前輩都跟我一樣,會一直提醒自己以“記錄者”的身份寫新聞。

我有幸認識到一名由媒體界轉入教育界的前輩。被詢及為何會做此決定,他說報館的員工流動性很強,若非呆在總社工作升職機會也不大。才知道,原來記者也是跟教師差不多,吃的是草,擠的是奶。

相信很多記者也知道這一點,他們之所以能堅持站在最前線打拼,也是因為那股衝劲和理想。要賺錢,還有很多工作更輕鬆,更容易升職,何必整在外面日曬雨淋,奔波累了回到辦公室還要跟時間賽跑?

媒體犯錯,理應被批評被鞭策。有的網友很理性地批評,清楚說明該報如何在版位或報導角度上如何偏袒一方,這是可取的。但只是少部分,反之有更多網友也只會人云亦云,罵得變本加厲。了解整件事情來龍去脈,可以理性批評分析的網友,又有多少呢?

批評無罪,但不該為了罵而罵,甚至還要人肉搜索。請問那記者是犯下彌天大罪嗎?恕我現實地說,正義不能當飯吃,要搞正義,先確保自己有飯吃。記者也是一個普通人,要找飯吃,他只是完成自己的工作。

眾所皆知,除了網絡媒體,其餘的都是被政府操控著。如果每個記者都像大家口中所說的那麼正義,在馬來西亞就沒有人要當記者了。試問,那些對媒體有憧憬的人,是不是只能到外國完成自己的夢想?出不了國工作的話,是不是正義的你們養他呢?其實,在印刷法令的淫威下,有很多記者正在默默鑽這法令的漏洞,在政府的監督下盡可能將所有事實真相報導,你們看到了嗎?

有批評鞭策才會形成制衡的力量,但是惡意批評,為了罵而罵,只會顯得沒口德。我不求大家封口不罵,只希望你們在罵人同時也說出一些有建設性的內容,也不要不分青紅皂白第一時間把矛頭指向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