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June 29, 2009

马六甲续缘之旅外传之有趣图片篇

这家伙在路上吹泡泡吹个不停,还担心她会被路人骂

黑白配

背后灵1


背后灵2


塞在车龙中,佳意要我拍下这位背影杀手

马六甲续缘之旅外传

以下是贞颖在马六甲用我的s5所拍的拍照片......


这张看得出是拍那玩具


这张看得出是拍古董



这张是拍喇叭



然后这张叻?


欢迎大家猜猜看,并留下评语,你们觉得要拍的是什么?

Sunday, June 28, 2009

两个星期的苦力日记

之前跟大家有提到,我到舅舅的批发公司去打工。

短短的两个星期,过得非常充实。一般上的生活,都是六点钟起床去跑步,跑到7点多吃早餐,吃饱后就跟着我的舅母(也是公司的老板娘)去公司上班了。上到6点放工,就回到房间对着电脑,偶尔还会跟朋友出去。

刚开始前面几天真的很难过,由于假期,舅舅要我教他的孩子做功课。事实上,我要做的不止这些,还要当小孩子的保姆。都是我坐在办公室督促小孩子做功课和打瞌睡,然后带着羡慕的眼光看外面货仓的员工忙着工作。我宁愿汗流浃背,也不想要坐在办公室吹着冷气打瞌睡。

孩子们开学了,我才有机会到货仓工作。每个货仓工人和店家的老板见到我,都说我堂堂一个大专生,而且还是师范大学的,为什么会跑到货仓当苦力?有的顾客认得出我在报纸上有写专栏,也很惊讶我竟然会做这种工作。奇怪,难道一名大专生就不可以当苦力?在怀疑着大家是否懂“职业不分贵贱”这句话,我只是抱着学习的态度去做这份工,而且当苦力又能够锻炼身体,何乐而不为呢?

我舅舅的批发公司操作方式是,老板会到各药房或杂货店“写货”,所谓的“写货”就是那间店缺什么货,老板就会写下来。订单到公司的时候,货仓的工人都会根据订单上的货去把货集合到一个箱子上。集合好后就把货排起来,让老板娘去检查。检查完毕后,就把货包起来,然后一一送到那些店家。而我的工作岗位就是把把货品集合在一起,然后排货罢了,偶尔还会去送货。

看似简单的工作,一般的菜鸟进去未必能够学得得心应手。就好象要把货集合在一起,必须清楚每样货的位置在哪里,然后必须清楚每样货有什么种类。由于之前我曾经在这间公司打工几个月,所以这次只做几天就开始记得货的位置了。除此之外,要包装东西也不容易,由于要送去langkawi的货都是需要运输船载过海,费用会依据箱子的数量而算。因此,我们必须尽量减少用箱子,把琳琅满目的货要对在有限的箱子里,这工作真的不容易,至今我还学不会。

这两个星期的打工,我的收获除了有一点点的薪水之外,也学到了不少很废的东西。我可以背得出durex有几种种类、我也知道kotex style有slim、slim wing和overnight wing三种。也知道一般市场上什么产品销量最高、发觉到保险套和壮阳药在langkawi比较受欢迎。除此之外,我也见识到一个月入百万商人的口才是多么的厉害,可以在无意的谈话中用了十分钟的时间成功说服顾客。

比较不开心的是,偶尔我们把自己的工作做完了,就会坐下来小休息。如果被老板娘看见了,肯定会被她鸟,说我们吃蛇,所以我们只能偷偷聊天。就算没事做,我们也是在闭路电视的监督下假装很忙走来走去。

尽管这工作我还可以接受,但是我绝对不能做得久,做生意难免会比较现实,所以我适应不了商场上的利益主义和现实主义。我想要的,就算彼此的工作再繁重,也不忘跟同事开玩笑,炒热气氛好让大家做的更开心。

这就是为什么,我只做满两个星期就不做了,就是因为受不了那里的环境。我可以马不停蹄地做、可以汗流浃背、不介意工作量大,但是对于工作的环境和气氛我会非常在意。

Saturday, June 27, 2009

mj,一路好走

第一次听到mj的名字,是我四年级的时候。那时候他来马来西亚举行巡回演唱会,在电视新闻上,我第一次看到场面那么轰动,有上百位的保安人员只保护一个人,而且第一次看到stars登了整个版面的演唱会广告,就开始留意到了这位巨星。

从此以后,都会留意他的歌曲。第一次看到他的mv是thriller的mv,刚看到这首歌的mv的时候,还以为是部恐怖片。那时候的他还没漂白,我就认不出他。看到黑皮肤的男主角穿着橙色衣服,和丧尸大跳机械舞霹雳舞,直到他开口唱歌,才知道他是mj。这是我第一次看到那么大阵杖的mv。他的ghost的mv也是很厉害,他在mv里穿了最经典的衣服,上半身穿着背心套着白色衬衫,然后下半身穿着黑色长裤。

听说他要开演唱会的新闻,我心里在想:“MJ,你终于回来了”。身边的很多朋友都不喜欢他,说他长得很丑。我不在乎,只想要看到他重现当年的舞台魅力。每场演唱会,都有歌迷边看他的表演边嚎啕大哭,然后有很多人因为窒息而被抬出外面。开场前,他都会先尖叫,每叫一声就有上万人跟他对叫。很可惜,现在这些画面只能在大家的脑海中重现。

虽然他的丑闻频频传出,但是他的贡献是我们不容忽视的。他的曲风和舞蹈就代表了80年代至90年代初的音乐。至今有不少艺人模仿他,他的太空漫步成为了永垂不朽的动作。Thriller的全球销售量,至今仍没有人能够超越。他的billie jean、thriller还有dangerous。有人甚至说,pop=michael jackson。

现在他离开了,sony bmg收到很多订单,准备大捞一笔了。我身边一些嫌弃他外表的朋友也想我要他的歌曲,有时觉得很好笑,为什么要等到他离开时才会欣赏他的歌呢?

The king of pop,这称呼在他身上真的是实至名归。在我心目中,永远没有人能替代他的地位。

明之凡语-2009年6月10日

我的某位朋友很自豪说男友送她名牌包包,还说男友多么的疼她。我听了也不觉得这是个值得自豪的事情,甚至是怀疑她男友是否值得相信的男生。

无可否认,她的男友很爱疼她,但是她男友连赚钱的能力都没有,只是用家长给的零用钱存下来买来送她。如果只是几十块的包包还不算过分,但那包包却是上百令吉的g字头产品。

这就是现代年轻人谈恋爱很普遍的现象,谈起恋爱,就难免要花钱。普通的一场约会,从吃饭、看电影、还有车油,样样都需要钱。这种约会,往往都是男生比较吃亏,为了绅士风度,不管吃什么用什么去哪里都是男方付钱。当然有绅士风度本来是件好事,但是对于一个没有经济能力,只用父母零用钱的,这就是绅士风度吗?不,这就好像坊间的一句话:“用爸爸的钱来养女人”。

我很少把钱花在女朋友身上,送给女友的东西,绝对不超过五十块。就算与女友分隔两地,也很少打电话给她,只是在通信息罢了,这并不是一毛不拔,只是不想用爸爸的钱花在她身上,因为爸爸赚来的钱给自己的孩子。况且,女友也有自己的家长照顾,所以没必要爸爸含辛茹苦赚来的钱花在她身上。因此,出去约会时,我们都是各付各的,我顶多也请她一碗面或一杯水,一些礼物都是靠平时的积蓄买给她。

女生们,如果你真正爱你的男友,就不要让他为你花太多钱,区区几十块是被允许,但是几十块甚至是几百块,那就不应该了。所谓百善孝为先,一个男生自己没本事赚钱,却只会用父母的钱,而且还把钱花在女生身上,这种就是孝顺吗?就算父母有多余钱,也不应该这样花。试想一想,如果自己的男友就连父母都不能孝顺了,那你觉得他会是个负责任的男友或者是丈夫吗?

男生们,真正的爱你的女生会为你着想。当你买很贵的礼物,她固然开心,但也不想要你破费。当你常打电话给她,她也会叫你快把电话关上,免得浪费电话费。如果她从早到晚要你打电话给她,不然就是吵着要你送这送那,那么这女孩根本不值得你爱她。

切记,谈恋爱是心对心的,不是不买就代表不爱。一个真正爱你的人,并不想要你送她什么,她要的只是你在身旁陪她。

此文为刊登于星洲日报地方版《大北马》每个月第二个星期三“年轻人”的“明之凡语”专栏文章的原文

Tuesday, June 9, 2009

日月轩暂时停止更新

朋友们,等下中午时候我就会去alor star工作了。我会在我舅舅的批发公司当苦力,负责整理货或者送货。我将会做到这个月尾或许是29日,30日回华玲收拾东西,然后7月1日就返回丹戎马林了。

由于我的工作非常忙碌,晚上回到家已经很疲倦,很快就会睡着了,要找我的话就不要太晚了,不然又说我“吊价”。此外,我也没办法上网了,不过周末有机会可以趁机会去网咖。如果有急事找我,请联络我的手机。我会带电脑和相机过去,把那边的所看所闻记录下来,回来再跟大家分享。

在我不开心的时候,收到了不少朋友慰问短讯,真的很谢谢你们。不用担心我,我没事,我去工作只是因为想要让时间快转,并不是要逃避任何事情。况且,我曾在alor setar住过一段日子了,我对于那边并不陌生,所以不用担心我,我会过得很好。

祝大家假期愉快!

Monday, June 8, 2009

昔日回忆


每次不开心总会坐在那石块上
看着前面的大马路
看着来往的车辆
第一次失恋
第一次暗恋
第一次面对人生的黑暗
第一次面对人生的低潮
都有它的陪伴
自从附近的高速公路完成后
车流量就增加了
以前的宁静,已经不在了
好想念以前的这里

一道我常问的问题

某年某日某一天,我去某杂货店买东西。付完钱后,那老板就对我说:“我有看到你在报纸上写的东西,很厉害哦。”

我就尴尬地笑:“没有啦,只是把一些感想写上去罢了。”接着那老板再问:“我的孩子中文很差,要怎样才能进步?”

听到他这么问,我自己顿时愣住了,因为“要怎样才能让中文进步”这问题每次都是我问的,现在反而是有人问我的。我就说:“就给孩子多看、多读、和多写咯,看报纸也可以帮到不少。”

虽然那老板好像问错人了,因为我的中文也不是很好。不过还是很开心,原来这么渺小的我,写的文章还是有人看,哈哈!

没有目的地的玻璃市之旅

我去了玻璃市一趟,没有去什么名胜地,只是去朋友家坐坐,无聊时出去边走边拍,不然就是呆在朋友家的房间。短短的两天一夜,让我过着心灵上的享受,感觉那里非常宁静。


我来过玻璃市的最佳证据


这是我最满意的照片



这整排店屋有不少手机店,但是只有一间有卖digi top up card,不懂是巧合还是老天故意玩弄我?



挑战极限!一辆未曾改装的的kancil ex660在高速公路上以110时速行驶(注意:这是不良示范,因为kancil很轻,高速行驶很容易飞起来,以上示范只是本人一时想要享受速度的快感,切勿模仿!!!)



这辆被画红圈的银色灵鹿就是陪我走过不少地方的战车

Sunday, June 7, 2009

音乐人vs音乐商人

我看台湾的某综艺节目,其中一位来宾是mc hotdog,他说乐坛上有很多假hip hop的音乐人,因为他们的rap是靠背,而不是在填词的过程中把词烙印在脑海里。主持人也说他在飞机上遇到经常唱rap的大牌艺人,那大牌艺人还说新歌的词很难背。

其实在主持人说出那大牌艺人是谁之前,我已经有了自己的答案,果然那大牌艺人正是我所想到的艺人之一。在我印象中,中文乐坛自从有machi的出现,成功地把嘻哈和饶舌音乐带进中文乐坛。从此以后,有很多歌手的曲风就为了市场需要,转唱嘻哈饶舌,虽然有些这类曲风的歌曲很受欢迎很好听,但我觉得那不是这些艺人的本来风格。

在这里我不方便说那大牌是谁,就给他取名为w吧,他唱了不少脍炙人口的抒情歌。另一位名为c的歌手,一出道就已r&b的曲调成名。还有某火红女子团体n,一开始也是以比较活泼的歌曲成名,也尝试嘻哈和饶舌,但是从她们的演唱中看不到嘻哈的精神。

不管是c、n、还是w,都曾是我最喜欢的歌手。转变固然是好的,但是转变已失去了原本的风格。我在他们身上看到的,不是能够凸显自己风格的音乐人,而是跟着听众口味的音乐商人。当然,这也是为了保住他们的饭碗,我也不便多评,只是很想念以前的他们。

一直维持着自己风格的大牌歌手不多了,我所知道的有陈绮贞、梁静茹、五月天、游鸿明、王若林、周华健、张智成、李圣杰……当然还有更多歌手,这些只是我知道的。

虽然这些“转型”的歌手都很红,但是我相信,他们的转变会让他们失去了一些歌迷,我也相信,一部分已经离开他们的歌迷,还是很想念他们偶像的从前。

Wednesday, June 3, 2009

非看不可的terminator系列电影

问了身边看过terminator 4的朋友,他们都觉得不好看,唯一卖点就是graphic effect的逼真。

我就觉得奇怪,因为我看了都觉得很棒,从头到尾不曾眨眼,而且这部戏是由Mc G亲自操刀,christian bale主演,很难相信被认为不好看。过后才知道,原来他们都不曾看过terminator的前传,就算看过也不知道故事背景,只会看主角被机器人追杀的情节。

Terminator系列的电影就只是上演着机器人追杀着人类的情节。其实故事背景就讲述在未来的日子里,人类发明的人工智能型(AI)电脑,取名为skynet。Skynet突然有自我的意识,也就是说没有人类的操作可以自我思考,发现到人类会对它造成威胁,所以就大肆地歼灭人类,其中一种方法就是制造机器人和一些战斗机器厮杀人类。全球的人类都被歼灭了,只剩一些生存下来人类组成人类反抗军(human resistance force)对抗skynet,这组织是由john connor领导,john connor自然成为skynet的眼中钉。

skynet为了要改变历史,铲除john connor,就派名为T-600的机器人通过时光机回到过去追杀john connor的妈妈sarah connor。在同一时间,john connor也派了一名人类反抗军的成员kyle resse回去保护sarah connor。kyle和sarah在逃避T-600的追杀过程中培养了感情,两人互相相爱并发生性关系。虽然T-600最后被sarah摧毁了,但kyle reese已经被机器人杀死了,他为sarah留下的的只有他们的爱情结晶品。当那小孩出世后,sarah就如kyle reese所说的,把孩子名为john connor。

第一个机器人被摧毁后,skynet又陆续派不少机器人回到过去追杀john connor,所派的机器人一台比一台更厉害,从一开始的肉包铁,杀人不眨眼的T-600,到拥有变形能力的水银机器人T-1000,然后再还有手上拥有可怕武器的T-X。所幸john connor也有派从skynet抢过来重新程序化的t-800和t-850,并派他们回到过去保护过去的自己。所以john和sarah才一次又一次的成功逃避机器人的追杀。

Sarah也不只是依赖机器人的保护,自 john connor小开始,sarah就一直告知他未来即将发生的事情,sarah也为了学一些能够保护自己的技能,如武器、搏斗、电脑知识等,不惜牺牲色相靠近拥有这方面专业的男人,达到目的后就再找其他男生“偷师”。纵使她从T-800得知自己即将患上癌症去世,sarah始终不放弃把她的儿子训练成人类抵抗军的领导人。

让我一直追看这电影,是因为我从这部片中看到john connor和sarah connor的坚强。试想想,普通人的童年睡前都有父母的童话故事,平时都有玩具、电脑和冰淇淋陪伴;john connor的童年只有被妈妈牵着逃避机器人,不然就是协助妈妈摧毁skynet,睡前妈妈会说未来skynet对地球的摧毁,平时的玩具就是真枪实弹和一些求生技能。然而,他却可以在逆境中成长带领人类抵抗机器,换作是其他小孩子早就自己了断生命了。

令我印象很深刻的是,在terminator 4和外传the sarah connor chronicles里,可以看到那时候的世界是寸草不生,有的只是灰屑、战火,遍地的机器残骸和尸体,久久不见晴天,那些高楼大厦都被摧毁了。人类只好躲在地窟里逃亡,没有麦当劳肯德基,只好把墙上的菌类摘下来吃。面对着刀枪不入的机器人,他们只好用有血有肉的身躯去抵抗。这时候的人类就算有在强的意志力,也帮不到什么。对抗机器人不能单凭自己的力量去抵抗,只能绞尽脑汁地找出机器人的弱点。如果找不到的话,就只有死路一条。

此外,terminator系列电影也留下了很多值得深思的点。现在的科技已经人工智能的电脑存在,那如果人类在继续研发更高科技的AI,那这些电脑会不会像电影里的情节一样有自我意识的能了呢?。

Terminator 4的结局如何我就先保留,看在 Mc G的份上,留给你们自己去看。我只能说,人类与机器人的战争还没结束,未来还会有terminator 5,但在看terminator 4之前,不妨先看看1到3的前传,这样你就会对terminator 4有兴趣。如果有机会的话,也可以看terminator外传the sarah connor chronicles。

不要只看情节的紧凑和机器人的逼真,如果你了解了整系列的电影,将会有很深的感触。诚意推荐terminator系列电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