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January 20, 2009

为男人掉的第一滴泪

今晚,真的是个很难熬的夜晚,在床上辗转难眠,始终忘不了这几天发生的事情,总是有很多的未知数等待着时机,一一出现袭击我,快受不了了。

以往的情景,都不见了,以前我们不管做什么,总是一大班的走在一起。这样的日子现在只能成为心中被封锁的回忆。燕妮说得对,要找女朋友,千万不要找同班的,不然后果不是没朋友,就是没女友。要找就尽量找远远的,不是要做见不得光的事情,而是历练还不够,没办法包容很多事情,往往都会因为要某样东西而失去另一样的东西。

谈恋爱,本来就是两个人的事情,本来就是件开心的事。为什么因为种种的贪念和欲望,搞到身边的人不开心呢?我觉得,只要看到对方幸福,就算有多么的不公平,自己总是会默默承受,也不会在她面前掉泪。因为不想让她觉得内疚,也宁愿独自伤悲,也不愿让她有丝毫的不开心。

爱一个人,真正的目的是什么?是要她时时刻刻陪在自己身边吗?是要她不要接近任何异性朋友吗?或许是我笨,只希望她能够快乐的活下去,让她维持原来的生活,同时也陪着她融入她的生活,带着她走着前方的路。不管自己有多么的伤心,总是会对自己说:“没关系,最重要的是她开心”。就算自己抱怨得再多,接下来仍是会用自己的悲伤换对方的幸福。只不过这么简单,不是吗?

恋爱,我也在学习着。见到自己心爱的人跟异性朋友有着亲密关系,也是会觉得酸酸的。但是,当她的朋友一大班在一起玩时,她只能用羡慕眼光望着自己的朋友,我会更加的心痛。做坏的打算,万一她需要我时却不在她身边、万一她跟我有问题时要找人倾诉、万一自己突然离开这世上、万一大家分手了……还有种种的万一,到时是谁能够在身边扶着她?还不是自己正妒嫉的朋友吗?

“世上没有永远的情人,只有永远的朋友”这句话一点也没错,女友不是升为妻子就是降为朋友,但是朋友的身份是永远都变不了的。从来没有任何规矩是规定情侣一定要走在一起,只有规定要让对方幸福。如果想要自己心爱的人的回忆,只有自己的出现,那就尽量缚着她吧。请记得,这样做伤害到的不只是她,甚至是她身边的朋友,还有自己。

2009年1月20日凌晨1点41分,我会永远记住这一刻。我为男人掉的第一滴泪,就是在这一刻出现的。

2 comments:

  1. 朋友,这就是现实的残忍。
    大学,生活方式不一样了。
    每个人选择的方式都不一样,
    不是每个人都回选择群体和朋友方式的。

    老实说,我这学期才真正认识和参与你。
    珍惜与感谢你还有其他朋友的存在。
    至于离群的朋友们,我只能感到遗憾,和祝福他们。
    加油吧


    p/s:是2008还是200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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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朋友,非常支持你的说法,心中已流下无数的泪滴了,一切只能在记忆中寻找,哀伤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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