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March 3, 2010

明之凡语-2010年3月3日

在返回丹戎马林的路途中,我逗留在某个城市的路边摊享用午餐。

一坐下来,突然听到一阵又长又响的车笛声,接着就听到一连串很大声的三字经。转头看过去,原来是在交通灯处一辆车因为绿灯了还没开动被骂,而被后方的司机开车窗歇斯底里地喝骂,还附加一连串非常难听的三字经。

看到这一幕,心里顿时凉了一下,只是转绿灯比较迟开动而已,顶多只是按车笛提醒对方一下罢了,有需要那么麻烦探头出去骂得那么凶吗?这是现代社会应该有的态度吗?

没错,在马路上有的司机的自私态度的确应该被谴责的,如转弯或转换车道没打讯号等、或者是横冲直撞的。遇到这种不负责任的司机我顶多只是按个车笛,然后在车里暗骂对方,但这仅是在交通灯转绿时比较迟开动罢了,又不是什么自私的行为啊。

有一段短片也令我不寒而栗,有一辆车不知何故撞到前面车辆的车尾。后方车辆的司机下车就拿着一根木棍,跟对方讲没几句话就直接挥棍痛殴对方。而且是一直追打,打到对方满头是血。光天化日之下,一个人拿着棍子光明正大地殴打对方,路上来往的汽车司机还是若无其事的继续驾驶,仿佛这是很正常的现象。

让我感到心寒的是, 只是一场小小的车祸,没有人命伤亡,只是小小的碰撞,竟然酿成一起流血事件。不管这场车或谁对谁错,不管在谈判过程中谁的态度恶劣,也没有必要一下车就拿着棍子,把对方痛殴。更加让我心寒的是,看到有人被殴打,完全没有人制止。

以前在小学执教时,一名小学生不小心跌倒,不认识他的同学还可以主动上前扶他起来,并很紧张地跑过来通知我该同学的膝盖擦伤了。

要乐于帮助人,小孩子这点都懂,为什么大人就做不到呢?

此文为刊登于星洲日报地方版《大北马》每个月第二个星期三“年轻人”的“明之凡语”专栏文章的原文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