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August 8, 2009

这就是某国家政府的办事方式

为了维持和平的大集会,没有杀人放火,没有激动的口号、没有具有煽动性的言论,他们只想游行并呈上备忘录。却被警方小题大做,出动红头兵放催泪弹,又暴力对待参加集会的人。只穿反内安法令衣服的人也被捉,无奈,警方能捉的,就只有这些以和平方式宣泄心里不满的人,而不是那些在路上横行霸道的掠匪。

为了唤醒某族的醒觉,某报社不惜发表煽动性的言论,蓄意攻击其他种族。顺便捏造一些事实,还说其他种族要在政治上串谋夺位。该文章引起了公愤,政府没有任何行动,官老爷表示这就是媒体自由。是的,为了保护某个种族而发表煽动性文章,并没有遭受任何法律行动,这就是是媒体自由。那据实报导官老爷所发表的煽动性言论而被内安法令扣留也是维护媒体自由吗?拜托,读了那么多年的书,可以找再烂的借口吗?把一些不可理喻的借口说成理所当然,不正是你们的强项吗?

最近盛传的赵明福被殴打短片,发表这短片的部落客并没有说明该主角是赵明福,自作聪明的大家都认为是他。就算不曾见过他的人,也一口咬定是他,并在网上说自己多么挺赵明福,谴责警方种种的不是。抛开是不是赵明福不谈,警方如此对待犯人,也惹怒了民众。只有官老爷是最冷静的,雪州总警长还说,如果没有人报案,他们不会主动调查这短片的。原来这就是警方的办案方式,知道有罪案发生,如果没有人报案,他们可以做事不理。现在我终于明白为什么那些劫匪一次又一次干案还可以逍遥法外了。

最近流行的H1N1流感,早就被证实不是因猪而引起的。无奈,有的高官可能忙着喝咖啡,收咖啡钱,对于这种“小事”比较善忘。不理世界卫生组织的定名,自己为这病毒取个名字,取名为“猪流感”,理由是比较容易记得。是的,要记自己不吃的食物会比较容易,为什么不以自己喜欢吃的食物为命名呢?如“牛流感”或“钱流感“之类的,这样不是比较容易记吗?还可以顺便把自己的喜欢吃的食物发扬光大。

各位,以上的现象都很扯吧?不要怀疑,这就是我国很普遍的现象。

注意:这文章“看起来是我post的,听起来像我post的,但不确定是我写的”

1 comment:

  1. Many truth are obvious. Many secrets are known to the public. Still some people don't admit, and still pointing an accusing fing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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