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August 2, 2009

大出血的一天

今天跟朋友去吉隆坡的klcc,这应该是我从第一学期到现在第三次去吉隆坡玩。当然,这次冲着去买一些衣服才去的,而朋友是冲着pc fair而去。
搭巴士到masjid jamik的时候,看到不少的红头兵和记者在路旁戒备,应该是有大集会了。才想起昨天曾在报纸看到关于反内安法令集会的报道。我想这就是为什么红头兵会出现在那边。
原本没有想过要去pc fair,一来没有东西要买,也担心eng会在人潮中感到窒息,后来因为她有事情要办,所以只好进去。在进去之前,我心里面想自己一定不会空手走出来,结果真的如我所想,我带走了一架philips的mp3机。
走完pc fair,午餐就去sushi king吃。这是我生平第一次去sushi king吃东西。由于以前我吃过便宜的寿司,所以一直以来对日本食物不感兴趣。但sushi king的食物的确比一般好吃,平均一个人头15块就吃到饱了,连食量大的我也受不了。谢谢sushi king让我对日本食物有了好的印象,如果有多余钱,应该还会过去吃。
这就是我的午餐

这是我和eng在sushi king留下的残局


你们看到的是寿司,我看到的是挥着翅膀的钞票

接下来就是进行今天的主要任务-购物。花了不少的钱,但却花得开心。总共买了一条领带,两件衣服,和五件内裤。由于担心给妈妈看到这部落格,所以还是不方便公开花了多少,不过了解我买东西逻辑的人,大概都会知道我会花到多少了。
果然不出我所料,当要搭轻快铁的时候,广播员告知不会在masjid jamik的站停下来的时候,就证明我想的是对的。回到家上网才看新闻报导才知道事情闹很大,只可惜碍于我是国立大专生的关系,没办法参加这集会。
难得大家不怕强势站起来反抗,对于那些参加集会的人,打从心底向他们致敬。

Thursday, July 30, 2009

流感侵袭间的享受

由于有数位学生被证实患上流感,昨天学校宣布把期中假挪前,昨天正式上课。

在校方做出宣布前,每个学生都很紧张,急着想要回家,仿佛有什么敌军即将袭击丹戎马林似的。在朋友家,大家收到通知后就忙着准备回家,唯独我根本没有想要回家。一来害怕了搭6个小时的火车,回去也不知道能做什么,在这里时间反而过的更快。此外,当天很多人挤满了车票柜台,我也懒得排长龙。

当天早上的丹戎马林,没有什么分别,每个人还是过着自己的生活,只是少了很多依大学生。还有一些人已经开始戴口罩了。

东马的朋友要在凌晨三点出发到机场,大约12点左右就跟他们去mamak店喝茶。很久没有在深夜这样走出去了,感觉好像回到以前的日子。还记得每次出席培训营会议的时候,我们总是在凌晨跑到nasmir去喝茶,一坐就是两个小时多。真的很久很久没有泡mamak档了,平时大家都因为上课而很早就睡了,现在这么难得能够跟朋友一起出去的机会,就一口气叫了两盘平时最爱吃的maggie goreng。

别人遇到流感侵袭就忙着回家乡,我呢,在这时候反而选择享受这一个星期的假期。还要想要趁着机会出去玩,还没决定要去哪里,想要去就去,反正在这里都没办法上网找资料。

希望不会白白浪费拥有流感陪伴的假期。

Monday, July 27, 2009

我家的第一个庆生会

昨晚是我家自搬进来最热闹的一次,同学们为我们的班代伟达办生日会。伟达并不是跟我住同一间家,只是我们的家够阔,适合办这种热闹场面。昨晚只有简单的几种食物,却吃得很开心。看着朋友们吵吵闹闹,玩扑克牌的笑声,感觉上很久没有看到这画面了。那时才顿时发现,自己已经开始喜欢热闹了。


伟达的生日蛋糕


这么热闹怎么可以少得了这活动?
当晚的星公兼我们的班代-伟达


家里很热闹



中间那只还是老样子,面对镜头总会摆些奇怪的浦士



简简单单的食物,却非常美味


每个人都只拿小龙,她却拿那么大的铁碗

Saturday, July 18, 2009

我的近况

很久很久没更新部落格了,最近朋友频频发信息问我的近况。因为忙加上懒惰的关系,所以都没有回复你们,对不起。一回到丹戎马林,就一直处理搬家的事情

这学期的课还是跟以往一样,除了理论还是理论。唯独比较有兴趣的是新闻学,由东方日报的主笔刘敬文老师担任兼职讲师,偶尔他还会跟大家讨论国家时事。至于剩下的翻译学、中华艺术和社会语言学,又是我的死穴了,好想念以前只需做不用背的理科生读书生涯。

才两个星期多就花了接近千多块了,买这买那,再加上要买和影印不少书本,大出血啊!好在搬出来可以下厨,可以趁周末自己下厨。

还有,这几天都比较有空,拍了一些的照片,向大家交待我新租房子的情况。
屋子的外观

这是屋外的厨房

我的房间


连接着客厅与厨房的空间

屋内的厨房


我的房间就在右方的那门

第一个客厅 (不用理坐着看电脑的那个)

第二个客厅

刚买的“战车”

Monday, June 29, 2009

马六甲续缘之旅外传之有趣图片篇

这家伙在路上吹泡泡吹个不停,还担心她会被路人骂

黑白配

背后灵1


背后灵2


塞在车龙中,佳意要我拍下这位背影杀手

马六甲续缘之旅外传

以下是贞颖在马六甲用我的s5所拍的拍照片......


这张看得出是拍那玩具


这张看得出是拍古董



这张是拍喇叭



然后这张叻?


欢迎大家猜猜看,并留下评语,你们觉得要拍的是什么?

Sunday, June 28, 2009

两个星期的苦力日记

之前跟大家有提到,我到舅舅的批发公司去打工。

短短的两个星期,过得非常充实。一般上的生活,都是六点钟起床去跑步,跑到7点多吃早餐,吃饱后就跟着我的舅母(也是公司的老板娘)去公司上班了。上到6点放工,就回到房间对着电脑,偶尔还会跟朋友出去。

刚开始前面几天真的很难过,由于假期,舅舅要我教他的孩子做功课。事实上,我要做的不止这些,还要当小孩子的保姆。都是我坐在办公室督促小孩子做功课和打瞌睡,然后带着羡慕的眼光看外面货仓的员工忙着工作。我宁愿汗流浃背,也不想要坐在办公室吹着冷气打瞌睡。

孩子们开学了,我才有机会到货仓工作。每个货仓工人和店家的老板见到我,都说我堂堂一个大专生,而且还是师范大学的,为什么会跑到货仓当苦力?有的顾客认得出我在报纸上有写专栏,也很惊讶我竟然会做这种工作。奇怪,难道一名大专生就不可以当苦力?在怀疑着大家是否懂“职业不分贵贱”这句话,我只是抱着学习的态度去做这份工,而且当苦力又能够锻炼身体,何乐而不为呢?

我舅舅的批发公司操作方式是,老板会到各药房或杂货店“写货”,所谓的“写货”就是那间店缺什么货,老板就会写下来。订单到公司的时候,货仓的工人都会根据订单上的货去把货集合到一个箱子上。集合好后就把货排起来,让老板娘去检查。检查完毕后,就把货包起来,然后一一送到那些店家。而我的工作岗位就是把把货品集合在一起,然后排货罢了,偶尔还会去送货。

看似简单的工作,一般的菜鸟进去未必能够学得得心应手。就好象要把货集合在一起,必须清楚每样货的位置在哪里,然后必须清楚每样货有什么种类。由于之前我曾经在这间公司打工几个月,所以这次只做几天就开始记得货的位置了。除此之外,要包装东西也不容易,由于要送去langkawi的货都是需要运输船载过海,费用会依据箱子的数量而算。因此,我们必须尽量减少用箱子,把琳琅满目的货要对在有限的箱子里,这工作真的不容易,至今我还学不会。

这两个星期的打工,我的收获除了有一点点的薪水之外,也学到了不少很废的东西。我可以背得出durex有几种种类、我也知道kotex style有slim、slim wing和overnight wing三种。也知道一般市场上什么产品销量最高、发觉到保险套和壮阳药在langkawi比较受欢迎。除此之外,我也见识到一个月入百万商人的口才是多么的厉害,可以在无意的谈话中用了十分钟的时间成功说服顾客。

比较不开心的是,偶尔我们把自己的工作做完了,就会坐下来小休息。如果被老板娘看见了,肯定会被她鸟,说我们吃蛇,所以我们只能偷偷聊天。就算没事做,我们也是在闭路电视的监督下假装很忙走来走去。

尽管这工作我还可以接受,但是我绝对不能做得久,做生意难免会比较现实,所以我适应不了商场上的利益主义和现实主义。我想要的,就算彼此的工作再繁重,也不忘跟同事开玩笑,炒热气氛好让大家做的更开心。

这就是为什么,我只做满两个星期就不做了,就是因为受不了那里的环境。我可以马不停蹄地做、可以汗流浃背、不介意工作量大,但是对于工作的环境和气氛我会非常在意。

Saturday, June 27, 2009

mj,一路好走

第一次听到mj的名字,是我四年级的时候。那时候他来马来西亚举行巡回演唱会,在电视新闻上,我第一次看到场面那么轰动,有上百位的保安人员只保护一个人,而且第一次看到stars登了整个版面的演唱会广告,就开始留意到了这位巨星。

从此以后,都会留意他的歌曲。第一次看到他的mv是thriller的mv,刚看到这首歌的mv的时候,还以为是部恐怖片。那时候的他还没漂白,我就认不出他。看到黑皮肤的男主角穿着橙色衣服,和丧尸大跳机械舞霹雳舞,直到他开口唱歌,才知道他是mj。这是我第一次看到那么大阵杖的mv。他的ghost的mv也是很厉害,他在mv里穿了最经典的衣服,上半身穿着背心套着白色衬衫,然后下半身穿着黑色长裤。

听说他要开演唱会的新闻,我心里在想:“MJ,你终于回来了”。身边的很多朋友都不喜欢他,说他长得很丑。我不在乎,只想要看到他重现当年的舞台魅力。每场演唱会,都有歌迷边看他的表演边嚎啕大哭,然后有很多人因为窒息而被抬出外面。开场前,他都会先尖叫,每叫一声就有上万人跟他对叫。很可惜,现在这些画面只能在大家的脑海中重现。

虽然他的丑闻频频传出,但是他的贡献是我们不容忽视的。他的曲风和舞蹈就代表了80年代至90年代初的音乐。至今有不少艺人模仿他,他的太空漫步成为了永垂不朽的动作。Thriller的全球销售量,至今仍没有人能够超越。他的billie jean、thriller还有dangerous。有人甚至说,pop=michael jackson。

现在他离开了,sony bmg收到很多订单,准备大捞一笔了。我身边一些嫌弃他外表的朋友也想我要他的歌曲,有时觉得很好笑,为什么要等到他离开时才会欣赏他的歌呢?

The king of pop,这称呼在他身上真的是实至名归。在我心目中,永远没有人能替代他的地位。

明之凡语-2009年6月10日

我的某位朋友很自豪说男友送她名牌包包,还说男友多么的疼她。我听了也不觉得这是个值得自豪的事情,甚至是怀疑她男友是否值得相信的男生。

无可否认,她的男友很爱疼她,但是她男友连赚钱的能力都没有,只是用家长给的零用钱存下来买来送她。如果只是几十块的包包还不算过分,但那包包却是上百令吉的g字头产品。

这就是现代年轻人谈恋爱很普遍的现象,谈起恋爱,就难免要花钱。普通的一场约会,从吃饭、看电影、还有车油,样样都需要钱。这种约会,往往都是男生比较吃亏,为了绅士风度,不管吃什么用什么去哪里都是男方付钱。当然有绅士风度本来是件好事,但是对于一个没有经济能力,只用父母零用钱的,这就是绅士风度吗?不,这就好像坊间的一句话:“用爸爸的钱来养女人”。

我很少把钱花在女朋友身上,送给女友的东西,绝对不超过五十块。就算与女友分隔两地,也很少打电话给她,只是在通信息罢了,这并不是一毛不拔,只是不想用爸爸的钱花在她身上,因为爸爸赚来的钱给自己的孩子。况且,女友也有自己的家长照顾,所以没必要爸爸含辛茹苦赚来的钱花在她身上。因此,出去约会时,我们都是各付各的,我顶多也请她一碗面或一杯水,一些礼物都是靠平时的积蓄买给她。

女生们,如果你真正爱你的男友,就不要让他为你花太多钱,区区几十块是被允许,但是几十块甚至是几百块,那就不应该了。所谓百善孝为先,一个男生自己没本事赚钱,却只会用父母的钱,而且还把钱花在女生身上,这种就是孝顺吗?就算父母有多余钱,也不应该这样花。试想一想,如果自己的男友就连父母都不能孝顺了,那你觉得他会是个负责任的男友或者是丈夫吗?

男生们,真正的爱你的女生会为你着想。当你买很贵的礼物,她固然开心,但也不想要你破费。当你常打电话给她,她也会叫你快把电话关上,免得浪费电话费。如果她从早到晚要你打电话给她,不然就是吵着要你送这送那,那么这女孩根本不值得你爱她。

切记,谈恋爱是心对心的,不是不买就代表不爱。一个真正爱你的人,并不想要你送她什么,她要的只是你在身旁陪她。

此文为刊登于星洲日报地方版《大北马》每个月第二个星期三“年轻人”的“明之凡语”专栏文章的原文

Tuesday, June 9, 2009

日月轩暂时停止更新

朋友们,等下中午时候我就会去alor star工作了。我会在我舅舅的批发公司当苦力,负责整理货或者送货。我将会做到这个月尾或许是29日,30日回华玲收拾东西,然后7月1日就返回丹戎马林了。

由于我的工作非常忙碌,晚上回到家已经很疲倦,很快就会睡着了,要找我的话就不要太晚了,不然又说我“吊价”。此外,我也没办法上网了,不过周末有机会可以趁机会去网咖。如果有急事找我,请联络我的手机。我会带电脑和相机过去,把那边的所看所闻记录下来,回来再跟大家分享。

在我不开心的时候,收到了不少朋友慰问短讯,真的很谢谢你们。不用担心我,我没事,我去工作只是因为想要让时间快转,并不是要逃避任何事情。况且,我曾在alor setar住过一段日子了,我对于那边并不陌生,所以不用担心我,我会过得很好。

祝大家假期愉快!

Monday, June 8, 2009

昔日回忆


每次不开心总会坐在那石块上
看着前面的大马路
看着来往的车辆
第一次失恋
第一次暗恋
第一次面对人生的黑暗
第一次面对人生的低潮
都有它的陪伴
自从附近的高速公路完成后
车流量就增加了
以前的宁静,已经不在了
好想念以前的这里

一道我常问的问题

某年某日某一天,我去某杂货店买东西。付完钱后,那老板就对我说:“我有看到你在报纸上写的东西,很厉害哦。”

我就尴尬地笑:“没有啦,只是把一些感想写上去罢了。”接着那老板再问:“我的孩子中文很差,要怎样才能进步?”

听到他这么问,我自己顿时愣住了,因为“要怎样才能让中文进步”这问题每次都是我问的,现在反而是有人问我的。我就说:“就给孩子多看、多读、和多写咯,看报纸也可以帮到不少。”

虽然那老板好像问错人了,因为我的中文也不是很好。不过还是很开心,原来这么渺小的我,写的文章还是有人看,哈哈!

没有目的地的玻璃市之旅

我去了玻璃市一趟,没有去什么名胜地,只是去朋友家坐坐,无聊时出去边走边拍,不然就是呆在朋友家的房间。短短的两天一夜,让我过着心灵上的享受,感觉那里非常宁静。


我来过玻璃市的最佳证据


这是我最满意的照片



这整排店屋有不少手机店,但是只有一间有卖digi top up card,不懂是巧合还是老天故意玩弄我?



挑战极限!一辆未曾改装的的kancil ex660在高速公路上以110时速行驶(注意:这是不良示范,因为kancil很轻,高速行驶很容易飞起来,以上示范只是本人一时想要享受速度的快感,切勿模仿!!!)



这辆被画红圈的银色灵鹿就是陪我走过不少地方的战车

Sunday, June 7, 2009

音乐人vs音乐商人

我看台湾的某综艺节目,其中一位来宾是mc hotdog,他说乐坛上有很多假hip hop的音乐人,因为他们的rap是靠背,而不是在填词的过程中把词烙印在脑海里。主持人也说他在飞机上遇到经常唱rap的大牌艺人,那大牌艺人还说新歌的词很难背。

其实在主持人说出那大牌艺人是谁之前,我已经有了自己的答案,果然那大牌艺人正是我所想到的艺人之一。在我印象中,中文乐坛自从有machi的出现,成功地把嘻哈和饶舌音乐带进中文乐坛。从此以后,有很多歌手的曲风就为了市场需要,转唱嘻哈饶舌,虽然有些这类曲风的歌曲很受欢迎很好听,但我觉得那不是这些艺人的本来风格。

在这里我不方便说那大牌是谁,就给他取名为w吧,他唱了不少脍炙人口的抒情歌。另一位名为c的歌手,一出道就已r&b的曲调成名。还有某火红女子团体n,一开始也是以比较活泼的歌曲成名,也尝试嘻哈和饶舌,但是从她们的演唱中看不到嘻哈的精神。

不管是c、n、还是w,都曾是我最喜欢的歌手。转变固然是好的,但是转变已失去了原本的风格。我在他们身上看到的,不是能够凸显自己风格的音乐人,而是跟着听众口味的音乐商人。当然,这也是为了保住他们的饭碗,我也不便多评,只是很想念以前的他们。

一直维持着自己风格的大牌歌手不多了,我所知道的有陈绮贞、梁静茹、五月天、游鸿明、王若林、周华健、张智成、李圣杰……当然还有更多歌手,这些只是我知道的。

虽然这些“转型”的歌手都很红,但是我相信,他们的转变会让他们失去了一些歌迷,我也相信,一部分已经离开他们的歌迷,还是很想念他们偶像的从前。

Wednesday, June 3, 2009

非看不可的terminator系列电影

问了身边看过terminator 4的朋友,他们都觉得不好看,唯一卖点就是graphic effect的逼真。

我就觉得奇怪,因为我看了都觉得很棒,从头到尾不曾眨眼,而且这部戏是由Mc G亲自操刀,christian bale主演,很难相信被认为不好看。过后才知道,原来他们都不曾看过terminator的前传,就算看过也不知道故事背景,只会看主角被机器人追杀的情节。

Terminator系列的电影就只是上演着机器人追杀着人类的情节。其实故事背景就讲述在未来的日子里,人类发明的人工智能型(AI)电脑,取名为skynet。Skynet突然有自我的意识,也就是说没有人类的操作可以自我思考,发现到人类会对它造成威胁,所以就大肆地歼灭人类,其中一种方法就是制造机器人和一些战斗机器厮杀人类。全球的人类都被歼灭了,只剩一些生存下来人类组成人类反抗军(human resistance force)对抗skynet,这组织是由john connor领导,john connor自然成为skynet的眼中钉。

skynet为了要改变历史,铲除john connor,就派名为T-600的机器人通过时光机回到过去追杀john connor的妈妈sarah connor。在同一时间,john connor也派了一名人类反抗军的成员kyle resse回去保护sarah connor。kyle和sarah在逃避T-600的追杀过程中培养了感情,两人互相相爱并发生性关系。虽然T-600最后被sarah摧毁了,但kyle reese已经被机器人杀死了,他为sarah留下的的只有他们的爱情结晶品。当那小孩出世后,sarah就如kyle reese所说的,把孩子名为john connor。

第一个机器人被摧毁后,skynet又陆续派不少机器人回到过去追杀john connor,所派的机器人一台比一台更厉害,从一开始的肉包铁,杀人不眨眼的T-600,到拥有变形能力的水银机器人T-1000,然后再还有手上拥有可怕武器的T-X。所幸john connor也有派从skynet抢过来重新程序化的t-800和t-850,并派他们回到过去保护过去的自己。所以john和sarah才一次又一次的成功逃避机器人的追杀。

Sarah也不只是依赖机器人的保护,自 john connor小开始,sarah就一直告知他未来即将发生的事情,sarah也为了学一些能够保护自己的技能,如武器、搏斗、电脑知识等,不惜牺牲色相靠近拥有这方面专业的男人,达到目的后就再找其他男生“偷师”。纵使她从T-800得知自己即将患上癌症去世,sarah始终不放弃把她的儿子训练成人类抵抗军的领导人。

让我一直追看这电影,是因为我从这部片中看到john connor和sarah connor的坚强。试想想,普通人的童年睡前都有父母的童话故事,平时都有玩具、电脑和冰淇淋陪伴;john connor的童年只有被妈妈牵着逃避机器人,不然就是协助妈妈摧毁skynet,睡前妈妈会说未来skynet对地球的摧毁,平时的玩具就是真枪实弹和一些求生技能。然而,他却可以在逆境中成长带领人类抵抗机器,换作是其他小孩子早就自己了断生命了。

令我印象很深刻的是,在terminator 4和外传the sarah connor chronicles里,可以看到那时候的世界是寸草不生,有的只是灰屑、战火,遍地的机器残骸和尸体,久久不见晴天,那些高楼大厦都被摧毁了。人类只好躲在地窟里逃亡,没有麦当劳肯德基,只好把墙上的菌类摘下来吃。面对着刀枪不入的机器人,他们只好用有血有肉的身躯去抵抗。这时候的人类就算有在强的意志力,也帮不到什么。对抗机器人不能单凭自己的力量去抵抗,只能绞尽脑汁地找出机器人的弱点。如果找不到的话,就只有死路一条。

此外,terminator系列电影也留下了很多值得深思的点。现在的科技已经人工智能的电脑存在,那如果人类在继续研发更高科技的AI,那这些电脑会不会像电影里的情节一样有自我意识的能了呢?。

Terminator 4的结局如何我就先保留,看在 Mc G的份上,留给你们自己去看。我只能说,人类与机器人的战争还没结束,未来还会有terminator 5,但在看terminator 4之前,不妨先看看1到3的前传,这样你就会对terminator 4有兴趣。如果有机会的话,也可以看terminator外传the sarah connor chronicles。

不要只看情节的紧凑和机器人的逼真,如果你了解了整系列的电影,将会有很深的感触。诚意推荐terminator系列电影!